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列出了若干可以被认定为保证人享有抗辩权而无需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1.当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伙同欺骗,诱使保障方提供担保时;2.倘若主合同的债权人为实现其目的,采用不正当手段对保证人施压或胁迫,导致保证人在违背主观愿望的状况下提供保证;3.主合同债务的清偿期届满后,若债权人并未就债务人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程序,那么在此条件下,保证人可据此免除其保障责任;然而,如果该保证合同中已设定了明确的保障期间,并且在这段时间内债权人没有催促保证人履行相关责任,同样也可以据以免除保证人的责任;4.以一般保证的方式,如果债权人未能于保障期间内向法庭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将失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义务。
总的来说,对保证人是否应当承受责任的判定需要根据特定的法律条款及保证合同中所载明的约定进行细致的分析与评估。
二、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主债务消灭:主债权债务关系因清偿、抵销、提存、免除等原因终止,保证责任随之消灭。因为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主债务不存在,保证债务自然无需承担。
2.保证期间届满: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规定方式主张权利。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免除责任。
3.未经同意的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若加重债务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等情况,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加重部分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哪些情况保证人能主张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保证人可主张免除保证责任:
首先,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按规定方式主张权利。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免责。
其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同样如此。
再者,主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若加重保证人责任,对加重部分保证人可不担责。另外,主合同内容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且加重其责任,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也能主张免责。
当探讨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需要知道这背后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在保证合同的有效期问题上,如果超过了约定的保证期间,保证人很可能就有权拒绝承担责任。另外,主合同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且加重了保证人责任时,保证人对于加重部分也可能有权拒绝承担。倘若你在实际情况中遇到类似关于保证责任的复杂问题,比如对保证期间的界定、主合同变更后责任划分等感到疑惑,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tuiguang9007
上一篇:借我钱怎么打欠条无效